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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茂名市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在“幼有所育”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針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的新情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加強兒童安全保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有關文件精神,使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在我市層面落地,我局牽頭草擬了《茂名市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實施方案》聚焦當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與供給不足的現狀,精準施策,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服務供給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管理規范、主體多元、布局合理、服務優質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使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服務能力得到提升,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
三、主要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
2.《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5號)。
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
4.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健康健委關于印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通知(發改社會〔2019〕1606號)
5.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央編辦綜合局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發〔2019〕25號)
四、目標任務
2021年,出臺茂名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政策措施,初步建立政策標準體系。
依托婦幼保健院專業的保健師資力量,建成1家或以上“標桿”托育園。
2022-2023年,各區、縣級市在積極開展試點的基礎上,至少建成1家符合當地實際、形式多樣、達標規范、具有示范效應的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以點帶面,推動全市多種形式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2024-2025年市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健全,社會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明顯增加,主體多元化、布局合理、覆蓋城鄉、滿足多層次需求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
“十四五”收官時,每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數達到5.5個以上,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五、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組織實施等五部分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傮w要求。確立了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家庭為主,托育補充。二是政策引導,普惠優先。三是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四是屬地管理,分類指導。
?。ǘ┌l展目標。分年度提出近5年實現的工作目標。
?。ㄈ┲饕蝿?。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增強家庭養育照護服務支持,二是增加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三是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服務管理。
?。ㄋ模┍U洗胧?。包括加大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和人才保障力度等。
?。ㄎ澹┙M織實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同、加強宣傳引導。
茂名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1日
主辦: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茂名市信息中心
內容及技術支持:南方新聞網
粵ICP備05085994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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